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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质量安全监督站,各建筑业企业:
为加强对我县建筑活动的监管,增强建筑业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守法、信用意识,促进企业诚信经营,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根据《县外建筑业企业进宁海县施工备案和登记管理办法》和《宁海县建筑业企业考核试行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县建筑业企业年终考核和县外进宁海县建筑业企业年度考核工作,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建筑业企业年终考核主要内容为《宁海县建筑业企业考核试行办法》中规定的企业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等五项内容;县外进宁海县建筑业企业年度考核除上述五项内容外,还需考核企业办公场所、驻宁机构管理人员等是否仍符合备案(登记)条件。
二、考核范围:工商注册在我县的建筑业企业、已备案(登记)的县外建筑业企业;
三、考核时间:11月20日至12月20日
四、考核要求:各建筑业企业根据《宁海县建筑业企业考核试行办法》考核内容,认真做好自查、自评工作,并填写宁海县建筑业企业综合考评自评表(见附件)于11月27日前报我局建筑业管理科。
县外建筑业企业还需在12月20日前向我局建筑业管理科提交企业对驻宁负责人的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民工工资支付担保证明(限登记企业)两项资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作自动放弃登记资格。
五、督查考核
我局将组织人员在企业自评的基础上根据《宁海县建筑业企业考核试行办法》对各建筑业企业进行督查,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各企业信用等级,并按规定对各建筑业企业实行差别化管理。
附件: 宁海县建筑企业综合考评自评表.xls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企业 考核 通知
宁海县建设局办公室 2009年11月18日印发 共印8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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