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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建设系统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建〔2011〕164号
宁海建设局网站   发布时间: 2011-12-22 15:36:27  阅读: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建设系统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建设系统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

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坚决遏制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县府办《关于印发宁海县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1〕111号)和市城管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城管系统和市政公用行业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城管〔2011〕182号)要求,决定从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2月29日,在全县建设系统组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系统“清剿火患”战役的领导工作,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建设系统“清剿火患”战役领导小组,指挥、协调各单位“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立工作制度,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好清剿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排查、清除火灾隐患,巩固扩大消防安全“五大”活动成果,全面推进消防安全隐患的综合治理,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打好冬季火灾防控和重大节日活动消防保卫主动仗。通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达到:单位和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率100%、消防设施完好率100%、一般火灾隐患整改率100%、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100%、消防宣传教育覆盖率100%,全面提升全员消防安全素质,形成长效排查治理机制,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排查重点

(一)城市燃气。一是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和执法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结合城镇燃气管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燃气的生产、储存、使用和运输环节的安全督查。二是燃气企业要确保液化气储配站、供应站点生产、监控设施的完好,严格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作。同时,加强管网设施的安全巡查和监控,做好对燃气管道的保护工作。

(二)市政工程和建筑施工。各有关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要加强对市政工程和建筑施工的检查力度,督促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落实用火、用电、易燃可燃材料等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施工现场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切实消除火灾隐患。重点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建筑材料是否符合防火要求、电焊等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完善、职工宿舍是否有违规用电、用气现象等。

(三)易燃易爆物品和用电安全。一是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加强对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监管,对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设备和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测和保养,确保使用安全;二是对用电设施进行检查,严禁电器设备超负荷运行,防止触电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小区(楼宇)、出租房屋。一是物业企业加强小区(楼宇)的消防设施、设备检查及公共用电的检查,严禁私拉乱接;二是及时疏通堵塞的消防通道,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三是加强消防知识宣传教育。

(五)公租房、收储房屋。加强消防设施设备检查,及公共用电情况的检查,严禁私拉乱接;督促承租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1月18目前)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迅速组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

(二)全面整治阶段(2011年11月19日一2012年2月10日)

l、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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